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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贷风险是指房地产信贷业务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房地产信贷风险既有一般信贷风险的共性,也有其个性特征。房地产信贷风险的共性主要表现为客观性、偶然性和可变性、而其个性主要表现为政策性、周期性、行为性、链式危害性、隐蔽性及补救周期长等特征。
纵观房地产信贷实践,其风险成因主要有:实质性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技术性风险因素和体制风险因素。
1、
实质性风险因素。指引起或增加损失发生机会或严重程度的客观条件。如自然灾害、市场供求况状及各种非人为的事故等,这些因素均非借贷双方所能左右的。
2、
道德风险因素。指房地产信贷参与人的不诚实或居心不良,故意促使风险发生或扩大损失程度的因素。属于主观故意行为因素。
3、
心理风险因素。指房地产信贷业务人员主观上的疏忽或过失,如审贷不严、不按程序行事,轻信借款人,放贷后粗放经营等。
4、
技术因素。指房地产信贷业务中因缺乏必要的审贷、监控、财务、法律、专业技术及资讯和技能的支持而形成的风险因素。
5、
体制因素。指由于经济体制和企业管理体制的变化所形成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因素。国有房地产企业改制、住房制度改革、银行体制改革等都可能造成房地产信贷风险。
针对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特点和成因,房地产信贷防范体系应设置三大防线:风险控制线、风险转嫁线和风险财务防线。
1、风险控制线。由于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的主导因素是人为因素,
所以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是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也是当前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最需要加强的环节。而人为因素中最根本的是人的心理和道德风险因素人的品质,所以选择和培养优秀的房贷员工是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第一道屏障。
2、风险转嫁。许多风险如来自借款人一方的人为或意外的风险因素,无论是道德上的风险,还是市场状况的变动,都是银行所无法有效控制的,这时需用风险转嫁来填补控制手段的不足。风险转嫁主要有三种形式:抵押、担保和保险。
3、风险财务措施。这是房地产信贷风险事后补救措施,即科学计提房地产信贷风险准备金,以弥补各营业年度的房地产信贷风险损失,稳定银行经营。这实际上是银行的一种自我保险。随着金融体改的深化,自保将逐渐走向联保,直至在银行体系中形成房地产信贷风险基金,并通过证券化运作,将房地产信贷风险在全社会进行分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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